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由雙方協商嗎?如果車輛需要鑒定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多久?
2023-04-10 15:08:4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交通規范是非常重要的,遵守交規不僅保護了自己的安全也保護了他人的安全。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雙方還可以和解嗎?責任認定書后多久提車?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雙方還可以和解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可以由雙方協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之后制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二、責任認定書后多久提車
(一)一般情況下,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后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后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并放行車輛。
(二)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準可延長30日。
(三)如果車輛需要鑒定,最長68日內發還肇事車輛。
(四)如果交通事故車輛具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2008)第25條所列情形,交警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五)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公安機關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