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處理家庭暴力有哪些手續(xù)?家庭暴力的求救方式是什么?_時訊
2023-07-10 08:16:56 來源:法制法律網(wǎng)
一、警察處理家庭暴力需要什么手續(xù)
警察處理家庭暴力的手續(xù):在家暴報警后公安機關會及時出警,也到現(xiàn)場做傷情鑒定以及責任認定。一般都是以調(diào)解為主,如果調(diào)解不成功的話,會按照法律程序?qū)Υ蛉苏哌M行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雙方都動手,就對雙方進行處罰。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的規(guī)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親屬、朋友、鄰居、同事,以及村(居)委會、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婦聯(lián)、共青團、殘聯(lián)、醫(yī)院、學校、幼兒園等單位、組織,發(fā)現(xiàn)家庭暴力,有權利也有義務及時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控告或者舉報。
二、家庭暴力如何界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造成的身體及精神傷害。對于實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求助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法律快車提醒您,對于給受害人造成嚴重損害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jù)《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的規(guī)定,本法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三、如果家庭有家庭暴力應該怎么做
如果家庭有家庭暴力應當及時的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受害人也可以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